發布:2026-04-16 10:08:30 關注:40316次
為加強滿洲裏市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事業,解決基礎教育師資緊缺現狀,根據《滿洲裏市教育係統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滿黨辦〔2022〕18號)、《滿洲裏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滿人社發〔2025〕1號)文件要求,特製定本公告。
一、招聘方式及計劃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區內外部分高等院校開展校園招聘,輻射自治區內外相關院校。招聘工作按哈爾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內nei蒙meng古gu師shi範fan大da學xue等deng院yuan校xiao的de校xiao園yuan招zhao聘pin時shi間jian順shun次ci進jin行xing,在zai未wei招zhao滿man計ji劃hua名ming額e前qian提ti下xia,繼ji續xu依yi次ci組zu織zhi招zhao聘pin。若ruo校xiao園yuan招zhao聘pin計ji劃hua名ming額e未wei招zhao滿man,則ze以yi麵mi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選xuan拔ba教jiao師shi的de方fang式shi繼ji續xu組zu織zh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
本次教育係統校園招聘擬引進教師8人,其中滿洲裏市第一中學2人,內蒙古大學滿洲裏學院附屬中學4人,滿洲裏市第五中學2人。具體專業及要求詳見《2025年滿洲裏市教育係統校園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範圍
區內外綜合類院校2025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具體情況詳見《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全日製本科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4月18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1984年4月18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9年4月18日後出生);
6.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應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學科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3.學曆學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不能報考):
(1)具有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
(2)具有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製本科學曆並取得相應學位,且專業為用人單位所急需的人才;
(3)國家公費師範生(指教育部直屬6所師範類院校,分別為:華東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
(4)內蒙古師範大學等省級重點師範院校全日製師範類專業本科生(取得學曆及相應學位證書);
4.具有本次《崗位需求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曆及其他資格條件。
(1)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曆證、學位證的,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凡是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學曆證、學位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采取“先報名、後考證”的方式,可以參加本次校園招聘,應聘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除教師資格證外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為校園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三)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製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引進後即構成回避關係崗位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7.在立案審查期間或黨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崗位需求表》等信息通過滿洲裏市人民政府網、各相關高校網站進行發布。
(二)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4月12日9:00--2025年4月17日17:00
報名網址:http://nmrsrc.ikaowu.com/exam/1979
采取網絡報名的人員需在規定的報名時限內登錄報名係統,按要求填報並提供報名材料的掃描件(以PDF格式上傳)。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
報名地點:內蒙古師範大學賽罕校區文史樓一號會議室
3.申報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並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滿洲裏市教育係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回避承諾書》和《無不得引進情形承諾書》各1份,本人近期正麵1寸免冠證件照2張。
(2)暫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需出具所在學校院<係>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等部門提供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符合畢業要求的證明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內蒙古師範大學等省級重點師範院校全日製師範類專業本科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省級重點師範院校及師範專業的證明。
(4)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曆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需求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成績單和畢業證書(標注本人姓名和證件相關內容翻譯名稱)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5)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6) 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7)身份證原件。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各環節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8)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在填寫《報名表》中個人簡曆時,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學習經曆(上學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係、專業),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9)報名期間,如有疑問,可撥打《崗位需求表》中政策谘詢電話0470-6262402進行谘詢。
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核
由資審組負責資格審核具體事宜。網絡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時間:2025年4月12日9:00--2024年4月17日17:30,審核通過人員需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在 2025年4月18日校園招聘會現場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及其他報名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現場報名人員需攜帶《報名表》及其他報名材料在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報名者須隨時保持通信暢通,因報名者個人原因未能及時聯係錯過考試通知的,責任自負。
(五)人崗相適評估
人崗相適評估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照組織人社部門批複的實施方案,對符合條件的引進教師進行人崗相適評估。
1.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結構化麵試和試講兩種方式進行。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超過1:5比例的崗位先進行結構化麵試,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5比例進入試講環節。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為1:5比例以下的崗位,報名人員直接進入試講環節。
同一崗位結構化麵試成績並列且超過1:5比例的,全部進入試講環節。若結構化麵試環節結束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結構化麵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隻進行2次。
(1)結構化麵試、試講的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應聘人員須持《報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評估,凡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評估的取消評估資格。
(2)結構化麵試時間為3分鍾,主要考察崗位履職所需要的基礎知識和能力測試等。試講時間為15分鍾,考試主要考評應聘人員教育知識儲備、教學業務能力、課(ke)堂(tang)教(jiao)學(xue)成(cheng)效(xiao)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基(ji)本(ben)素(su)養(yang),側(ce)重(zhong)於(yu)教(jiao)育(yu)教(jiao)學(xue)實(shi)踐(jian)能(neng)力(li)。結(jie)構(gou)化(hua)麵(mian)試(shi)和(he)試(shi)講(jiang)均(jun)需(xu)使(shi)用(yong)國(guo)家(jia)通(tong)用(yong)語(yu)言(yan)作(zuo)答(da),對(dui)不(bu)按(an)規(gui)定(ding)語(yu)言(yan)作(zuo)答(da)的(de)按(an)零(ling)分(fen)處(chu)理(li)。
2.評分規則
評分實行百分製。應聘人員考試完畢後,評委根據評價標準對應聘人員評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辦法,計算出每個應聘人員的平均成績(即為考試成績),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3.總成績計算
結構化麵試成績不計入人崗相適評估環節總成績,即人崗相適評估成績=試講成績。
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進行加試,加試題由評估組提前準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應聘人員人崗相適評估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含7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結構化麵試成績、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4.總成績公布
招聘工作結束後,根據考試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資格複審及檔案審核人選。如有考生放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進行2次。
5.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務必真實、有效,一律不準攜帶通訊設備進入試講場所。如違反規定,現場取消其考試資格。
(2)應聘人員候試期間不得與管理人員和候試應聘人員以外的任何人聯係。考試結束後,應聘人員離開現場,不得逗留。
(3)考試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的監督和檢查,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舉報。
評估結束後,評估組出具評估報告,經市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評估報告及擬引進人員名單報人社部門審核。
(六)資格複審及檔案審核
人社部門對擬引進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及人事檔案審核。人事檔案審核標準按照《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執行。審核不合格,取消引進資格;審(shen)核(he)合(he)格(ge)的(de),進(jin)入(ru)體(ti)檢(jian)考(kao)察(cha)環(huan)節(jie)。經(jing)資(zi)格(ge)複(fu)審(shen),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出(chu)現(xian)名(ming)額(e)空(kong)缺(que)的(de),按(an)照(zh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評(ping)估(gu)認(ren)定(ding)總(zong)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到(dao)低(di)順(shun)序(xu)依(yi)次(ci)等(deng)額(e)進(jin)行(xing)遞(di)補(bu),遞(di)補(bu)進(jin)行(xing)2次。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在zai體ti檢jian過guo程cheng中zhong弄nong虛xu作zuo假jia或huo者zhe隱yin瞞man真zhen實shi情qing況kuang致zhi使sh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失shi真zhen的d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擬ni引yin進jin單dan位wei或huo者zhe體ti檢jian對dui象xiang對du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有you疑yi問wen的de,可ke以yi進jin行xing複fu檢jian。複fu檢jian要yao求qiu應ying在zai接jie到dao體ti檢jian結jie論lun通tong知zhi之zhi日ri起qi7日內提出,複檢隻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引進人員是否符合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是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征求相關部門單位意見、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擬引進人員麵談等方式,並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照同一崗位評估認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遞補進行2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市教育局根據人崗相適評估、資格複審及檔案審核、體檢考察等結果,召開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經市人社局審議通過後,對擬引進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gegongzuori。gongshiqijianjieshoushehuijubao,jubaorenyingyizhenshixingmingshishiqiushidifanyingwenti,bingtigongbiyaodetiaozhaxiansuo。gongshifaxianwentijingzhashushide,quxiaonipinrenyuanpinyongzige。gongshiqimanwuyiyide,narubianzhiguanli,banliyinjinshouxu。
(二)聘用
擬引進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並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擬引進人員需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離滿洲裏市教育係統,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七、待遇
引進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引進人才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5年內以本人名義在我市首次購買住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非首次購買住房的,不在補貼範圍之內。對租住住房(含居住親友住房)的給予租房補貼,先行支付12個月的租房補貼,其餘分年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ge)月(yue)。選(xuan)擇(ze)先(xian)租(zu)房(fang)後(hou)購(gou)房(fang)的(de),支(zhi)付(fu)購(gou)房(fang)補(bu)貼(tie)時(shi)扣(kou)除(chu)已(yi)支(zhi)付(fu)的(de)租(zu)房(fang)補(bu)貼(tie)。享(xiang)受(shou)購(gou)房(fang)補(bu)貼(tie)的(de)房(fang)產(chan)五(wu)年(nian)內(nei)不(bu)得(de)對(dui)外(wai)出(chu)租(zu)出(chu)售(shou)。引(yin)進(jin)人(ren)員(yuan)試(shi)用(yong)期(qi)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並(bing)被(bei)解(jie)聘(pin)的(de),服(fu)務(wu)期(qi)內(nei)辭(ci)職(zhi)、被辭退、開除等以及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的,退回相應補貼資金。
八、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教育紀檢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應聘人員不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二)教育係統校園招聘工作實行回避製度。報名人員凡與擬引進單位班子成員有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等關係的,不得報名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以及該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並須簽訂《回避承諾書》。擬引進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人員利害關係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三)教育係統校園招聘工作實行責任追究製度。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九、其他
(一)2025年滿洲裏市教育係統校園招聘教師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在滿洲裏市人民政府網、各相關高校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二)未盡事宜由滿洲裏市教育係統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研究決定。
滿洲裏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
文章來源:http://www.manzhouli.gov.cn/News/show/1332173.html
附件:附件1.2025年滿洲裏市教育係統校園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
附件:附件3.回避承諾書
附件:附件5.學校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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