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以及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於辦理2024年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製內工作人員筆試加分手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現就2024年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製內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經審核確認,共有132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筆試加分條件,具體如下:
經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25位考生符合鯉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5位考生符合豐澤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洛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27位考生符合洛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3位考生符合泉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12位考生符合晉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14位考生符合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12位考生符合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9位考生符合安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11位考生符合永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德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13位考生符合德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州台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審核,確認考生符合泉州台商投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其他招聘單位在加分申報期內沒有人員申報加分。
現對上述加分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公示名單詳見《2024年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製內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附件)。
二、公示期間,對加分人員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麵有異議的,請及時向加分審核確認部門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
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22355070;
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22508209;
洛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22633825;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87987377;
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85677278;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86373512;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87387996;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23260317;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23878652;
德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95-23522351;
泉州台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
三、公示對象在公示期間經群眾舉報並核實,或在招聘後期的資格複審、檔案審查等環節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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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製內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10月23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