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shou)用(yong)工(gong)單(dan)位(wei)委(wei)托(tuo),根(gen)據(ju)工(gong)作(zuo)實(shi)際(ji)需(xu)要(yao),東(dong)海(hai)鎮(zhen)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委(wei)托(tuo)莆(pu)田(tian)市(shi)城(cheng)廂(xiang)區(qu)興(xing)業(ye)勞(lao)務(wu)派(pai)遣(qia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麵(mi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專(zhuan)職(zhi)人(ren)民(min)調(tiao)解(jie)員(yuan),現(xian)將(jiang)有(you)關(guan)事(shi)項(xiang)公(gong)告(gao)如(ru)下(xia):
一、招聘崗位
人民調解員1名。招聘人員由東海鎮人民政府統籌管理,人員性質為編外合同人員,不屬於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範疇。
二、崗位職責
1. 負責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與化解工作,及時收集和掌握各類糾紛信息,有效疏導不穩定因素,按規定向所屬調解組織彙報疑難重大矛盾糾紛信息;
2. 參與各類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防範矛盾糾紛激化;
3. 做好糾紛調解案件的立卷歸檔及調解回訪工作;
4. 承擔人民調解數據統計和信息采集工作。
三、任職資格
1. 擁護黨的領導,自覺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 年齡在40周歲以下,東海鎮戶籍或在東海鎮居住者優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曆,性格溫和,態度良好,抗壓能力強,擁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能熟練操作電子計算機,身體健康,男女不限;
3. 有政法工作或人民調解工作經曆者,予以優先錄用;
4. 簡曆中須備注現住址;
5.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四、薪酬福利
1. 月工資2410元(含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部分),另加“一案一補”;享有帶薪年假,周末雙休(輪到值班時除外);獎金福利按鎮(街道)相關規定發放。
五、報名方式
1. 有意向者請填寫《莆田市城廂區東海鎮專職調解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並發送至郵箱cxqdhsfs@163.com(郵件標題及簡曆請注明“姓名+應聘崗位+聯係方式”);
2. 個人簡曆以附件形式提交,需包含以下信息:
a. 身份證、學曆證書及其他有效證件複印件;
b. 通信地址及聯係電話;
c. 其他能說明個人業績的材料複印件。
六、招聘程序
1. 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月4日下午17:30止,若報名人數不足,可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2. 麵試安排:資格審查合格後,將通過電話通知報名者參加麵試,麵試時間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 公示環節:擬聘用人員將在原發布渠道進行公示;
4. 合同簽訂:公(gong)示(shi)期(qi)間(jian)無(wu)異(yi)議(yi)的(de),予(yu)以(yi)聘(pin)用(yong)。自(zi)用(yong)工(gong)之(zhi)日(ri)起(qi)一(yi)個(ge)月(yue)內(nei),由(you)莆(pu)田(tian)市(shi)城(cheng)廂(xiang)區(qu)興(xing)業(ye)勞(lao)務(wu)派(pai)遣(qia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與(yu)聘(pin)用(yong)的(de)編(bian)外(wai)人(ren)員(yuan)訂(ding)立(li)書(shu)麵(m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聘(pin)用(yong)期(qi)限(xian)為(wei)一(yi)年(nian),期(qi)滿(man)經(jing)考(kao)核(he)合(he)格(ge)可(ke)續(xu)簽(qian)。
聯係電話:
(請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撥打,上午8:15-11:45,下午14:45-17:30)
(責任編輯:小今)

